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人名称: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
2.招标项目名称: 剧场音响设备等采购招标 ;
3.招标项目地址: 福州闽侯甘蔗新区 ;
4、招标代理工作:负责福建艺术职业学院2011年度剧场音响设备等采购招标代理;
二、本招标项目委托代理的内容:
货物采购招标
三、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
1、甲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注册资金500万以上,具有独立法人;
3、注册地在福州,拒绝分公司报名;
4、公司办公场所:
①独立的开标大厅;
②独立的评标室;
③独立的抽专家室;
④档案室。
有意参加的招标代理机构须在下列报名时间内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加盖申请人公章,并写明:
1、申请项目名称;
2、代理机构名称;
3、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有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写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4、提供代理机构资格条件证明及相关采购招标业绩(附招标委托合同,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四、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当面提交申请书或传真报名;
2、报名时间:自2011年8月22日起至2011年8月29日止(不少于7个日历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
接受报名单位: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报名地址:福建艺术职业学院行政信息楼401办公室
招标人联系人:叶老师、袁老师
联系电话: 0591—38268033 ,13459415848 ,13559933651
以传真方式报名的,须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书传真至 0591—38268039(传真号码),并以收到的传真件记录的时间为准。逾期报名和传真的无效。
五、随机抽取的时间:2011年9月1日上午10点
随机抽取的地点:福建艺术职业学院行政信息楼六楼会议室。
六、随机抽取程序:
1、招标人代表宣布报名参加随机抽取的招标代理机构名单。
2、招标人核验并登记报名参加随机抽取的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申请书中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传真报名的申请书原件。
未持身份证原件或以传真件报名未提交申请书原件核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随机抽取。
3、通过核验的招标代理机构抽取一个球号,代表该申请单位名称。
4、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一个球号,其对应的单位名称即为比选的中选单位;如不足三家招标代理单位参加比选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5、中选单位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委托合同。
七、招标代理中选单位不接受委托的,或不按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招标人将有权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建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招标人: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签章)
2011年8月16日